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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18年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的通知
来  源: 人事处 日  期: 2017-12-29 点击率: 549

学校机关各部门、各学院(部)、直属研究机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members28365-365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工大发[2008]14号),为实现学校中长期规划提出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进一步充实我校教学科研队伍,增强学校综合实力,请学校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根据岗位聘任下达的编制数,结合现有岗位人员情况,各学院(部)、直属研究机构结合学科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需要,做好2018年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的岗位类别

    专任教师(专职研究人员)岗位、师资博士后岗位、政治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等。

    二、各类岗位的引进需求计划编制原则

    1.专任教师岗位、师资博士后岗位的引进需求计划,由各学院(部)结合学科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需要,在科学分析专任教师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师资博士后的引进计划一般控制在专任教师需求计划的1/2。需求计划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报人事处。

    2.专职研究人员岗位的引进需求计划,由各直属研究机构根据《任期目标责任制书》的主要研究任务目标,在科学分析研究人员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合理制定需求计划,并经科研院或社科院审核后报人事处。

    3.政治辅导员岗位的引进需求计划,由各学院根据专兼职辅导员队伍现状和岗位空缺情况合理制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后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统筹确定招聘需求计划后报人事处。

    4.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引进需求计划,由相关单位按照缺岗补员的原则合理制定,各单位实验室岗位需求计划原则上不超过1人。需求计划经相关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报人事处。

    人事处汇总各单位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确定2018年全校各单位各岗位招聘计划,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三、各类岗位的招聘条件与招聘方式

    1.专任教师(专职研究人员)、师资博士后岗位引进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其中具有海外经历的不少于50%),博士(博士后)引进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各学院(部)、直属研究机构应明确引进人员的研究(教学)团队归属及其学术标准要求,其他如对毕业院校(所)、专业方向、职称、年龄等有特别要求的,要详细说明。为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此次计划制定中,请各学院(部)、直属研究机构将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的引进计划单独分栏填报,并提出相应的应聘条件。专任教师(专职研究人员)、师资博士后岗位面向社会常年招聘。

    2.政治辅导员岗位引进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含)学位,鼓励学院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政治辅导员,全校政治辅导员引进计划中应有一定比例要求具有博士学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政治辅导员岗位实行集中招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辅导员岗位列入专任教师招聘渠道引进。

    3.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引进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含)学位,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明确所学专业、具备技能等要求。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行集中公开招聘(或通过以人才派遣方式招聘)。

    四、人才引进需求计划上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2018年各类岗位招聘计划,填好相关表格(附后)并按时上报。其中①《2018年专任教师岗位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申请表》、②《2018年专职研究人员岗位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申请表》、③《2018年师资博士后岗位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申请表》、④《2018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申请表》、⑤《2018年管理岗位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申请表》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发电子稿到rcyj@zjut.edu.cn,同时将书面稿盖章后交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备案;⑥《2018年政治辅导员岗位人才引进需求计划申请表》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发电子稿到wsr@zjut.edu.cn,同时将书面稿盖章后交学生处。

    附件:各类人才引进需求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