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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法成班研修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  源: 人事处、教务处 日  期: 2017-12-26 点击率: 947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一线教师的教学能力,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派出渠道-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地方高等院校从事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以成班派出方式赴国外开展为期3—6个月的教学法学习。现将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工程类专业。申请人应为从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高分子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通讯工程、能源科技与工程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计划派出时间为2018年7—8月)。

    3.留学院校:能源科技与工程专业仅可申报丹麦奥尔堡大学,其他专业可申报加拿大渥太华大学(University of Ottawa)或丹麦奥尔堡大学(Aalborg Universitet)。

    4.学校可推荐候选人:3名以上。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3.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本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如外语不符合国家公派留学外语要求,必须提供可以证明外语水平的相关证书(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方可报名。由于研修班采取英语授课,申报人员需具备较高的外语听说能力,同时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视频面试,符合相应标准方可录取。

    4.注意:项目实际派出国家有可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如不能接受调整,建议暂不申报。

    三、推荐程序

    1.2017年12月29日前申请人填写《申请人推荐人员名单一览表》(见附件),所在单位根据专业和课程建设需要进行推荐后,将推荐名单表、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报人事处师资办。

    2.2018年1月3日前学校确定推荐人选报浙江省教育厅。

    3.2018年1月15日前经省教育厅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四、评审和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视频面试评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于2018年4月公布。

    五、对外联系及派出

    1.拟录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邀请信并安排派出。

    2.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及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用版)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后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留学服务机构将于派出前两至三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

    六、学习安排

    1.国内学习:出国前,将在华东师范大学进行为期15天的国内专业预备教育,课程涉及教学法理论与实践、课程设计、教学技术手段、教学前测及后测等。

    2.国外学习:学习方式主要为集中授课、模块选课、教学观摩、专题研讨、课堂实践、调研考察和撰写总结报告等。

    学习安排主要为:教学法理论与实践;教学实践及设计;课程观摩、研讨及讲座;英语强化及提升。

    七、资助经费

    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浙江省教育厅共同承担。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学费。

    联系人:谢春萌,电话:88320543,邮箱:szk@zjut.edu.cn。
    
附件:申请人推荐名单一览表.docx